为有序完成 2018 年度学校下达的转专业工作任务,确保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效地选拔热爱我院专业学习,有潜力的优秀学子,特制定本办法。
一、2017 年转专业招生计划
本二级学院共招生 20 人,具体见下表:
专业 |
计划招生数量 |
备注 |
保险学(本科) |
10 |
插班 |
保险学(本科)(精算方向) |
10 |
插班 |
二、报名条件
1、本次转专业仅面向我校 2017 年级非定向全日制本科学生;
2、符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具体请参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3、要求:本科学生平均绩点达到 3.0 以上(含 3.0),英语、数学单科绩点不得低于 3.0(含 3.0)。
三、考核选拔方式
1、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按照教务处通知时间节点填写转系、转专业申请表并获得所在院系的批准,由所在院系汇总后统一转交给教务处;
2、申请学生必须撰写 800-1500 字的转专业申请报告,报告请用A4 纸张打印 ,须本人亲笔签名;
3、转专业考核成绩由平均绩点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平均绩点占总成绩的 50%,面试成绩占 50%;
4、本学院将选拔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并由教务处统一公示。
四、其他
1、相关资料在保险学院网站统一发布,请务必认真研读;
2、本次转系转专业活动接受教务处统一部署、领导;
3、本管理办法由保险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保险学院
2018 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