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保险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努力成为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的应用型优秀保险人才,大西洋再保险公司、上海市保险学会和上海金融学院保险学院将共同在上海金融学院保险学院设立为期三年的“大西洋再保险奖学金”项目。现学院决定在院系内开展2014-2015学年“大西洋再保险奖学金”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保险学院(除2015级新生外)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严格要求自己,作风严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3、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在班级中名列前茅,平均绩点3.0及以上;对学习成绩进步显著,平均绩点大幅度提升者,可酌情降低平均绩点要求,即平均绩点达到2.5以上。(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该学年各门课程总评成绩无不及格。)
4、学习上主动帮助其他同学,在班级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
6、在综合素质能力(如科创成果、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较好表现;积极参加各项国际交流项目;积极参与科创活动、社会活动并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位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报,申请表请于9月17日—9月22日期间中午12:30-13:00交至互动百课工作室(5306),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和一张生活照片(600*400像素)、不多于300字事迹简介发至dxyzbx2015@163.com,邮件主题需按大西洋再保险奖学金-班级-学号-姓名格式写明。
2、大西洋再保险公司、上海市保险学会和上海金融学院保险学院三方各派一名代表共同组成“大西洋再保险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本奖学金由“大西洋再保险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9月23日前,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产生15名候选学生直接进入答辩环节。
3、9月29日组织评审委员会答辩,最终评选10名同学获“大西洋再保险奖学金”。
四、奖励办法
“大西洋再保险奖学金”由大西洋再保险公司与保险学院共同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5000元奖金/每人。
五、其他
1、 对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学籍注册的,经核实后作如下处理:
1)取消所获得的荣誉;
2)全额收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收回的奖学金累积到第二年度,并在第二年度增设一项与该奖学金等额奖项。
3)对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学生,按照《上海金融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2、本办法由“大西洋再保险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14年9月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保险学院“大西洋再保险奖学金”申请表》
http://bxxy.sfu.edu.cn/wcm.files/upload/CMSbxxy/201509/201509170405008.doc
附件2:《保险学院“大西洋再保险奖学金”答辩评选细则》
http://bxxy.sfu.edu.cn/wcm.files/upload/CMSbxxy/201509/201509170406009.doc
上海金融学院保险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