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完成 2019 年度学校下达的转专业工作任务,确保转专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效地选拔热爱我院专业学习,有潜力的优秀学子,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及计划人数
本二级学院共招生 20人,具体见下表:
专业 |
计划招生数量 |
备注 |
保险学(本科) |
10 |
插班 |
精算学(本科) |
10 |
插班 |
二、报名要求
1、本次转专业仅面向我校2018 年级非定向全日制本科学生;
2、符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具体请参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3、要求:本科学生平均绩点达到3.0以上(含3.0),英语、数学单科绩点不得低于3.0(含3.0)。
三、考核选拔方式
1、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按照教务处通知时间节点网上申请;
2、申请学生必须撰写800-1500字的转专业申请报告,报告请用A4纸张打印 ,须本人亲笔签名;
3、转专业考核成绩由平均绩点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平均绩点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50%;
4、本学院将选拔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并由教务处统一公示。
四、其他
1、相关资料在保险学院网站统一发布,请务必认真研读;
2、本次转系转专业活动接受教务处统一部署、领导;
3、本管理办法由保险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保险学院
2019 年4月23日